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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需要经过商标注册申请、审查、公示、注册、受理等步骤。而且商标的注册,需要符合商标法的规定,同时也必须保证与之前其他已经被注册的商标没有过多重叠。
要注册果匠水果捞商标,首先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注册条件,即对所要注册的商标不能容易与先前注册的已存在的商标有涉嫌混淆的情况;
其次,到省级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人需要提交申请表格,申请果匠水果捞商标,以及相关的专利文件证明;
最后,根据国家商标局的要求,受理人需要进行符合商标法和政策规定对商标的受理工作,并对申请的商标进行审查和公示,若符合要求,便可以完成最终的注册。
该是出自南坡义猴传——宋曹《会秋堂文集》
建南杨子石袍,告予曰:吴越间,有鬈髯丐子,编茅为舍,居于南坡。尝畜一猴,教以盘铃傀儡,演于市,以济朝夕。每得食,与猴共。虽严寒暑雨,亦与猴 俱。相依为命,若父子然,如是十余年。丐子老且病,不能引猴入市,猴每日长跪道旁,乞食养之,久而不渝。及丐子死,猴悲痛旋绕,如人子躄踊状。哀毕,复长 跪道旁,凄声俯首,引掌乞钱。不终日,得钱数贯,悉以绳钱入市中,至棺肆不去,匠果与棺。仍不去,伺担者,辄牵其衣裾。担者为舁棺至南坡,殓丐子埋之。猴 复于道旁乞食以祭,祭毕,遍拾野之枯薪,廪于墓侧,取向时傀儡,置其上焚之。乃长啼数声,自赴烈焰中死。行道之人,莫不惊叹而感其义,爰作“义猴冢”。张山来曰:有功世道之文,如读《徐阿寄传》。诗曰:事生事死费踌躇,肠断南坡旧草庐。烈火焰中魂冉冉,彩霞天半拥飙车。
在明代,如果官员犯了罪,都有些什么检举的途径?
在中国古代的司法体系中,对于官员的犯罪,实际上主要依靠在官僚集团内的“纠举”行为。
在明代,具备这一司法职能的机构是都察院,又被称为“风宪衙门”。都察院设左右都御史,以及御史,他们都负有纠察百官的责任。实际上,这一监察机构可以上述到汉代,汉代御史的最大特点是位卑权重,权重,保障了这些人可以最大限度避免司法程序受到干扰,位卑,则保障了御史有充足的进取心以纠察百官,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以小监大”、“以卑督尊”。此外,明朝的通政司之下,还设有六科给事中以监察六部事务,同样对行政体系内的职务犯罪发挥纠察作用。
另外一方面,明代的法律也允许百姓“告奸”。实际上,从明代的律法中,我们并没有看到禁止民告官的律条。当然,属官告上司的司法程序肯定是特殊的,比如诉状需要上奏给皇帝。同样,民告官的话,也可以向巡按御史上诉,这就是所谓拦轿鸣冤了。不过,洪武朝,由于朱元璋主张“重典治吏”,因此对“民告官”的行为还进行鼓励:
前者《大诰》一出,民有从吾命者。惟常熟县陈寿六为县吏顾英所害,非止害己,害民甚众。其陈寿六率弟与甥三人擒 其吏,执《大语》赴京面奏。朕嘉其能,赏钞二十锭,三人衣 各二件。更敕都察院榜谕市村。其陈寿六与免杂役三年。敢有 罗织生事扰害者,族诛。
看起来,他不仅仅同意“民告官”,还支持“民捕官”,他还曾经下令:
十二部政使及府、州、县,肤尝禁止官吏、皂隶,不许下 乡扰民,其禁止已有年矣。有等贪婪之徒,往往不畏死罪,违 旨下乡,动扰于民。今后敢有如此,许民间高年有德耆民,率 精壮拿赴京来。
今后敢有仍前夺民取采虾鱼器具者,许民人拿赴有司。有 司不理,拿赴京来,议罪枭令,以快吾良民之心。
不过,这样的情况,恐怕也仅仅能出现在洪武一朝。朱元璋一死,人亡政息,这样的法律在实际操作层面,也很难得到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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