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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诛杀少正卯的理由(孔子诛杀少正卯事件是荀子编撰出来的故事-)

2024-06-21 20:55:55 数码配件 0

最近,很多朋友都非常关心:孔子杀邵正茂的五个原因以及孔子杀邵正茂的客观原因。小编整理了各种资料后,现总结如下。

2500多年前,鲁国大夫邵正茂靠做官办学赚取外快。邵正茂能言善道,幽默风趣。他多次吸引孔子学生来听课,唯独颜回没有去。

孔子诛杀少正卯的理由(孔子诛杀少正卯事件是荀子编撰出来的故事-)

公元前496年,孔子任鲁国相、代相。上任七天后,他就杀死了邵正茂,并残酷地暴露了他的尸体三天。

”,以及流畅的头脑”。艾尔泽有五种不好的品质,并且有迷惑人们叛逆的能力。他与历史上被杀的华适等人“同心”,必须杀掉。

也就是说,邵正茂被杀并不是因为他做了坏事,而是因为他有做坏事的性格和煽动叛乱的能力。总之,邵正茂是一个“思想犯罪”、“人格犯罪”。

但是,无论怎么解释,孔子处决邵正茂,玷污了他的“以德为政”的思想,也违背了他的“为政以礼”等思想,对孔子、对儒家都是不利的。

因此,从宋代朱熹开始,文人用历史证据、制度沿革、人情常理分析、孔子品格对比等来反驳孔子处决少政罪的历史。

对于这些疑惑,各种文章已经说得很多了,我就不赘述了。本文将重点关注《尹文子》中关于此事的记录。

最初源头:并非《荀子》,而是《尹文子》

殷文,尊称“殷文子”,齐国哲学家,《尹文子》书中记载:“孔子摄鲁国相,于年处死绍正茂。七日,有弟子进问……孔子曰:“人有五恶,而贼贼不下,此小人是英雄,必须受到惩罚”。

战国时期大思想家李斯、韩非子的老师荀子在其著作《荀子·宥坐》中记载:“孔子摄鲁,七日正月,杀少正冒门,问……孔子曰:“人有五恶,而偷盗者不为之,此小人为英雄,必受惩处。”

由于荀子去世时殷文子已经34岁了,所以《荀子》中记载的孔子处决少正卯的事件,应该出自《尹文子》一书。

从这个记录来看,两个记录并没有什么区别。荀子的书中增减了一些文字。其中,荀子记载孔子曰:“人有五恶,而偷盗则不同”。“这两个字的意思是,人有五大罪孽,其中不包括盗窃。

汉以后,司马迁在《孔子世家》中记载:“定公十四年,孔子五十六年,命大臣寇,掌照相、宰相事务……毛绍政,谁惩罚鲁国官员作乱。”司马迁没有记载第五人。邪恶,关于孔子关于惩罚邵正茂的一句话“惩罚鲁博士及其扰乱政府的邵正茂”,出处应该是《荀子》书。

总之,关于孔子处刑少政罪,最早的出处是《尹文子》,而在殷文子之前的任何相关书籍中,包括记录孔子言行的书籍中都没有记载。

孔子于公元前479年去世,距殷文子出生120年。那么尹文子是怎么知道孔子杀了邵正茂的呢?

尹文子以前的所有著作,包括一段关于孔子处决邵正茂的文章,不太可能都丢失了。

盗窃奸私定位:应与孔子思想相矛盾

孔子刑罚邵正茂时说,天下有五大罪,盗窃、奸淫不在其中。

然而,无论是司马迁的记载,还是荀子的记载,都清楚地表明孔子将“盗窃和自私”视为人类的一大罪恶。

《孔子世家》记载:孔子处死邵正茂后,“三月闻国政,粥羊豚者,不扮贾;行路男女,皆相隔;土不拾物;四方宾客入城不请,皆予。”

司马迁盛赞孔子的政绩。统治国家三个月后,卖羊肉、猪、猪的人并没有随意涨价。男女分道而行,沿途不捡东西。他们有宾至如归的感觉。

《荀子儒效》记载:“仲尼将司寇,沈玉家不敢饮其羊于朝,公慎妻已去,沉夔家移越境,鲁氏粥牛马不惜贾,而他们将得到纠正。就是这样。”,

汉代以后,刘向将“仲尼为司寇”改为“孔子为鲁国司寇”。后来有一些变化,但基本含义没有太大变化。在孔子面前,沉佑家族、公沉家族、沉夔家族等“贼奸”立即改正。

《韩非子》还有一个比较出名的例子:商朝的法律惩罚那些在街上遗弃骨灰的人。子贡觉得太严厉了。孔子说:“懂得治国之道,如果把灰烬撒在街上,就会覆盖它们。人们会生气,一生气就会打架,打架就会导致三部落的灭亡。”这就是灭除三部落的方法,虽然惩罚是可以接受的,而且惩罚严厉的人,是人们所憎恶的;但如果不把灰烬扔掉,人们很容易使人做容易的事,却不能避免发生错误。这就是治理之道。”

将骨灰遗弃在道中是一种盗窃和背叛,孔子对此的严厉对待是难以想象的。

可见孔子在很多文章中都把“盗淫”视为人间最大的罪恶,而《尹文子》记载孔子杀邵正茂的原因并说:“人有五恶,盗贼奸贼”。不是“颜”,这个不得不质疑。

事情真相:尹文子编造的一个谎言?

战国时期,儒墨同为“尊学”,孔子享有很高的声誉。诸子百家时期,很多人借孔子之口谈论自己的观点,相当于用名人的噱头来欺骗别人。例如,《庄子》包含“颜”“坐享其成”。孔子成为道家,这显然是庄子杜撰出来的。

那么,尹文子有没有可能编造一个“孔子刑少正茂”的故事呢?笔者认为可能性极高。不信你看看《尹文子》的记录就知道了。

《尹文子》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论述形名论,第二部分论述治国之道。孔子在第二部分惩罚了邵正茂。

首先,殷文子在谈到孔子处决绍正毛之前说:“君上位,必先受刑。先受惩罚的人,不是贼,也不是叛徒。此二害,一时能造成大害,并非朝政混乱的根源,在于下属侵犯上级的权力,而大臣们则用天子的技巧,不畏时令,不畏时令。遵循时代规律。此乃大乱之道。孔子接任鲁国宰相,正卯七日处死了少年。”

孔子在摄鲁国总理之前,殷文子就明确阐述了“君必先受刑,而后起”、“先受刑者,非贼奸”、“有五人”的治国观。人为恶的原因”,但偷窃和私罪不是一致的吗?

由于《荀子》只记载了孔子杀了邵正茂,属于碎片化的记载,而《尹文子》通过对邵正茂的处决论述了制度,阐释了治国理政的原则,所以进一步证实了《荀子·宥坐》摘录了《010-010-《尹文子》。30000。

其次,为了证明惩罚少正卯的正确性,孔子在《尹文子》中还举了六个例子:“汤杀殷邪,文王杀潘正,太公杀华氏,管仲杀符离异”。”,还有处死邓熙、师父的子产,这六个儿子,不同世界,却心意相通,必须严惩他们。

《荀子》中也有类似的记录,只是多了一个周公惩罚关叔,但这也证明了《荀子》段是摘自《尹文子》的。

因为尹文子列出的都是思想犯,而管舒又是叛逆者,显然与其他六人不是同一类型。很可能是荀子的徒弟摘抄时私下加上去的。

这六人中,大部分被处决的人已经不值得考察了,但子产对邓熙的处决却至关重要。子产是春秋时期郑国的统治者。他曾“铸刑书于鼎”,并将法律规定公开,引起了包括孔子在内的许多人的批评。

邓熙欲改革旧制,私自创制“竹刑”。在公共法律规定方面,他比子产更为激进。那么子产怎么能杀掉邓熙呢?

事实上,子产于公元前522年去世,邓熙于公元前501年去世。更重要的是,孔子在公元前496年处决了邵正茂,距离邓羲死后仅五年,时间非常接近。

以孔子对子产、邓熙的关心,怎么可能用子产处决邓熙的明显错误的历史来证明处决邵正茂的正确性呢?不用说,只有一百多年后的殷文子才会错误地说子产杀了邓熙。

综上可见,“孔子处死少正茂”的故事,纯粹是尹文子为了讲述自己的治国之道而编造的谎言。古往今来,类似的事情无数,所以出现了很多假书。

以孔子的《尚书》为例,现代文本《尚书》和古代文本《尚书》是有区别的。说到底,就是利用名人效应来阐释自己的思想。

以上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孔子杀少正茂的客观原因以及孔子杀少正茂的五个原因的相关知识。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在评论区告诉我。